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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经管学院分党委北京学院党支部党小组调整设置及工作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3

北京学院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支部委员会3月23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党小组设置进行重新调整并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现公布如下:

一、党小组设置调整情况

1.第一党小组

组长:周玲

组员:高翔、吴衍川、李珍珍、孙野、张轩、曹安妮、李璐、张智文

2.第二党小组

组长:董惠心

组员:侯丽霞、胡琎、王焕鑫、曹鸿宇、郦雪瑶、黄兆存、付天娇、李晓亮、孟杰、孙泽朋、李一晨、王硕博、辛巴达、李曦阳、李新月

3.第三党小组

组长:宋树洋

组员:唐云、李山、刘天泽、杨佳豪、张天龙、李昀泽

二、党小组、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党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名党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经常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3)协助党支部及时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进行汇报和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意见要求。

(4)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及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并集体研究本小组各项党建事宜。

(5)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鉴定工作。

(6)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性教育。

(7)组织党员开展特色党建活动,督促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政治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工作,指导党员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6)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党支部与党小组间的职责分工以及各项党务活动要求

1.党支部负责组织开展的会议和活动

(1)党员大会。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有效。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2)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召开。主要任务为研究决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事项。

(3)党课。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组织党课学习。

(4)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根据学校要求,一般每半年组织1次。

(5)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学校要求,一般每年组织1次。

2.党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的会议和活动

(1)政治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次,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每月的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安排确定。

(2)党小组会及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

(3)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组织1次,活动主题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确定。

(4)协助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组织1次。

(5)开展党小组特色党建活动,创建党建活动精品。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

(6)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对党小组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为保证各党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任务,党支部将加强对党小组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措施如下:

1.党支部每个季度定期检查一次党小组工作记录本。

2.每学期末组织开展党小组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活动。

五、自2021年3月23日起,北京学院党支部3个党小组正式组建运行,3名党小组组长开始履行工作职责。党小组组长为本党小组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北京学院党支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