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及社会实践》课程大纲
发布时间: 2018-12-06

课程编号:B2H183010、B2H183020

开课学期:秋季、春季

学分/学时:0.5学分/32学时*2

开课对象:北京学院大三年级

开课教师:吴衍川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科技及社会实践》课程是结合当代大学生和北航北京学院学生特点,探索大学生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通过大学生自身的体验和认知,真正实现由知识到能力、由理论到实际、由接受到创造、由学习到生活的沟通,使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和丰富理论,加深对理论的深刻认识,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综合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博雅课程。

二、课程形式

1.参加校级及以上等级科技竞赛;

2.自主实习;

3.创新创业;

4.志愿服务;

5.社会实践。

三、成绩评定

(一)课程要求

1.科技竞赛者,大一至大二期间:获校级及以上等级科技竞赛奖项(获奖团体仅第一作者有效,每个奖项可认定0.5学分,认定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EI/SCI期刊均可,每篇论文可认定0.5学分,认定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大三学年期间(秋季学期开始至春季学期结束):参加校级及以上等级科技竞赛,需向竞赛主办方提交完整项目材料并获得初赛资格(参赛团体仅第一作者有效,0.5学分);

2. 自主实习者,需在大二学年结束后(大二正考全部完成)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工作,获得实习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含实习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带公章),实习时长不少于20个工作日(0.5学分);

3.创新创业者,需以合伙人或法人身份参与创业活动并成立公司,公司需合法合规,有主营业务并已正式运行(可认定为1学分,分两学期评定)或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获得专利(每项专利可认定0.5学分,认定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4.志愿服务者,需注册为“志愿北京”会员或学校蓝天志愿者协会会员,利用课外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学入学后志愿北京系统内认定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在评审前需累计不少于75小时(学分换算方式:75小时/0.5学分,换算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5.社会实践者,需在大二学年结束后(大二正考全部完成)参加北航校团委认定的社会实践队并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每完整参与并完成一项社会实践任务的可认定0.5学分,认定总学分不超过1学分。

(二)上报材料

1. 参加科技竞赛者,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时间需在大一至大二期间,以证书日期为准);学术论文录用通知复印件或打印件;获初赛资格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开始至春季学期结束,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须加盖竞赛主办方公章);

2. 自主实习者,须提供《实习证明》(见附件模板);

3. 创新创业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 志愿服务者,须打印“志愿北京”官网系统本人账户内有效志愿时长的页面;

5.社会实践者,须提交材料说明社会实践队成员组成、社会实践内容、社会实践开展时间等基本情况并加盖社会实践队所在学院分团委公章。

(三)成绩评定时间与说明

学生须在校历第15周星期五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任课教师在第16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和录入工作。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按照本门课程“不及格”处理。因本门课程属于“博雅类”课程,没有补考,不及格同学须参加下个学年度重修。


  • 附件【实习证明.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