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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院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2-20

第一条 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北京学院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对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进行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时事政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讲文明、有礼貌,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

1、评奖学年任一学期无故不签到累计3次及以上者;

2、在评奖学年度受到过违纪处分者;

3、评奖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第三条 选拔流程

(一)学院向各小班下发选票:学院将符合“三好学生”选拔标准的候选人名单制成选票下发至相关小班。选票样式为对候选人是否可参评“三好学生”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二)小班评议:小班全体同学对班内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在小班评议中,“赞成”票占比低于50%(含)或“反对”票占比高于30%(含)的学生取消其“三好学生”评选资格。未到场参与投票的学生投票意见视为投“弃权”票。

(三)学院评议:学院将所有通过小班评议的学生按照小班评议中“赞成”票率进行排序,根据当年学校“三好学生”名额分配情况确定“三好学生”的名单。

(四)学院公示学院对“三好学生”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5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学院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