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生纪律观念,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考核组织管理细则》,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内容
1.学生应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活动,不得出现旷课、迟到与早退等违纪情况。
2.因故无法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向任课老师或辅导员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者,将被记录实际课堂缺勤学时数。
3.原则上不允许事后补假,因病、因事确不能提前请假的学生,应在复课后及时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方可取消本次课堂缺勤记录。
4.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15分钟及以上的学生,记课堂缺勤1学时。
二、学生课堂考勤有效记录
1.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每周应各选取一堂有本班学生参与的课程,填写《北京学院学生课堂考勤记录表》(见附件),并上报至辅导员。班长及学习委员须如实上报本班学生考勤情况。如发现班长及学习委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则本年度其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2.辅导员及学院课堂考勤督查员,须每两周完成一次本年级各班的课堂考勤情况检查。
3.任课教师的日常课堂记录。
三、学生课堂缺勤处理办法
1.当学生出现课堂缺勤情况时,辅导员应及时核定本次课堂缺勤学时数,并对学生进行约谈教育。学生在《北京学院学生课堂考勤记录表》签字确认。
2.一学期内课堂缺勤累计达到4学时者,辅导员将在大班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3.一学期内课堂缺勤累计达到6学时者,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其违纪事实并通报批评。
4.一学期内课堂缺勤累计达到10学时及以上者,学院将依据《北京学院“双培计划”学生学业预警及退出管理办法》执行学业预警或强制退出。
四、附则
1.本办法对北京学院全体学生适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学院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学院
2023年3月24日